媒體評論員 劉漢振
  國際辣評
  6月1日是國際兒童節。此時,在遙遠的非洲大陸和其他欠發達地區,還有無數兒童生活在戰爭硝煙、天災人禍或者貧窮饑餓的陰影之下。而在較發達地區,兒童們享受著充裕的物質生活,擁抱著信息化社會的各種精神福利。兒童節對於世界不同地區的兒童和父母而言,既有著共同意義,又有著不同意義。
  1949年,在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的倡議下,為了紀念二戰中遇害的兒童,一些國家將6月1日定為兒童節。此前,另一些國家響應國際兒童幸福促進會的建議,各自設立了兒童節。此外,聯合國科教文組織還在1954年將11月20日定為“國際兒童日”。這些兒童節的設立都源於反對虐殺和毒害兒童,保障兒童各方面的權利。
  時至今日,這些目標仍適用於國際社會,無論是為了保障欠發達地區兒童的溫飽和受教育機會,還是為了保證較發達地區兒童免受家庭暴力。只是,不均衡發展讓全球各地的孩子們每天過著迥然不同的生活。對於生活水平高低不同的兒童群體而言,評判他們是否幸福的標準各不相同。
  筆者是成長於迅速工業化時代的“城鎮85後”,孩童時代既未能度過簡單純樸的鄉村田野生活,也未能像現在的小朋友一樣左手智能手機右手平板電腦。我私下籠統地將這三種童年模式看作“後農業時代童年”、“工業化時代童年”和“信息化時代童年”。
  很難去評價這三種童年模式哪種幸福。但我相信,馬斯洛的需求金字塔理論同樣適用於促進兒童的福利。欠發達地區的兒童明顯更需要解決溫飽和人身安全問題,較發達地區兒童則可能更有條件註重天賦的發揮和未來的自我實現。在較發達地區,如何幫助兒童培養自尊、發揮稟賦,是家長應該考慮的問題。在兒童節這樣具有特殊意義的一天,家長們不應僅僅帶著孩子象徵性地去游樂園玩或大吃一頓了事,而應該認真地思考一下,孩子到底需要什麼。  (原標題:兒童節意義的變與不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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